——初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2)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。
——中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2)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3)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——高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2)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(3)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——技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,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2)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。
(3)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养老护理员鉴定方式
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。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,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。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。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。
实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,是促进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需要。目前我省养老服务队伍专业水平、业务能力、服务质量还不能有效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,缺少专业的护理、医疗康复和精神关怀。开展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,实行统一的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,对培养和打造一支数量充足、职业化、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养老服务队伍,提升我省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作用。各级民政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实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各项工作。从今年开始,凡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等级福利机构的单位,必须按规定配备符合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的队伍,作为评定福利机构等级的一个重要条件。
随着我国科技进步、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,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,各种新兴职业不断涌现,传统职业的知识和技术也愈来愈多地融进当代新知识、新技术、新工艺的内容。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,优化劳动力素质,人社局各行各业的上岗员工都需要相应的上岗证。
1:取得行业职业证书,是国家,相关部门对行业发展的规划,统筹,调控,管理的需要,是规范的要求
2:取得行业职业证书,是用人单位选择岗位人员,招聘工作人员的条件,是就业的要求
报名联系人:杨老师 联系电话(微信):152-1625-5061 联系qq:355-786-696
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金溪便民网看到的,谢谢!